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对原中央储备粮常德直属库(以下简称常德直属库)主任吴命勋(正处级)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吴命勋有期徒刑十二年,同案受审的吴命勋的情妇周铮铮,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追缴吴命勋、周铮铮受贿犯罪所得以及因吴命勋滥用职权行为常德直属库骗取、套取的国家资金,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命勋在2004年4月至2007年6月任常德直属库副主任(代主任)、主任期间,广州市某粮油收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为了在与常德直属库的粮食购销业务中获利,先后4次送给吴命勋的情妇周铮铮现金140000元和价值135466元的“广本思迪”轿车一辆,周铮铮每次收受李某的钱财后,均告之吴命勋,并转达李某的请托事项,事后,吴命勋利用职务便利,为李某谋取了利益。此外,吴命勋还单独4次收受他人现金19000元,为请托人的粮库成为常德直属库收购点给予帮助。吴命勋还滥用职权,在常德直属库2005年至2007年5月粮食轮换过程中,擅自以早稻充作晚稻,骗取国家粮食管理费用3857340元,还安排本单位有关部门,采取虚列粮食集并费支出的方法,套取国家资金1002739元,然后进入本单位私设的“小金库”,使国家失去了对数百万元巨额资金的掌控,虚增了国家对储备粮的管理成本,严重危及国家储备粮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