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8日上午。
鼎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
室外,天色灰蒙,狂风大作,大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
审判庭内气氛凝重,由我承办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正在不公开开庭审理。坐在被告席上的被告人是一位满脸稚气,个头不足1.5米的少年犯,年仅15岁,叫小明(化名)。案情并不复杂,经审理查明,去年一个隆冬的深夜,小明和比自己年长几岁的两名“哥儿们”,在鼎城区商贸城夜市摊吃烧烤时,被称为“大哥”的同伴首先提议搞钱,被称为“二哥”的同伴立刻表示同意,小明迟疑了一会儿,经不住两位“老哥”的鼓动,还是点了点头。3人便于当晚12时许来到鼎城区武陵镇一网吧内,将一名正在上网的受害人骗到了一个黑暗的角落,3人采取殴打和持刀威胁的方法,从这名受害人身上搜出现金13 000元,尔后逃离现场。事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和“哥儿们”住宾馆、吃海鲜、玩电游,赃款挥霍一空。
随着法庭调查的深入,小明的犯罪轨迹呈现在我的面前。小明在呀呀学语的幼小时候,父母亲因一点点小事离异了,他随父亲生活,母亲远离他乡,南下打工。小明10多年来,和母亲仅见过5、6次面。父亲开始几年还能对其尽抚养义务,后来因为建立了新的家庭,慢慢疏远了小明,对小明的学习和生活也很少过问。小明读过4年小学以后,为了寻找精神寄托,弥补家庭亲情的缺失,他过早地闯入了社会,与社会上的“哥儿们”同吃同住,小偷小摸,还沉湎于网络游戏,经常通宵达旦上网聊天。在他看来,父母亲不算亲,“哥儿们”才是真正的亲人,在“哥儿们”的纵容下,以致走上了一次参与抢劫万余元的犯罪道路。
庭审依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之后,我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法庭教育,严肃指出小明的犯罪社会危害性,鼓励他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扬起生活的风帆,回归社会大家庭的怀胞。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小明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断断续续哭喊着:“妈妈啊,您为什么要离开我。”
审判庭外,风还在吹,雨还在下。
我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0余年,经办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还没有一次象今天的心情这样凝重过。庭审结束后,参与审判的人员陆陆续续走出了审判庭,我一人仍然端坐在审判长的位置上,陷入了沉思:家庭和社会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是多么的重要啊!为了孩子们有一个温馨的家,身为人父人母的家长们,如何对待自己的婚姻?为了孩子们有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如何加强对网吧的管理?为了祖国的明天,全社会如何关爱未成年人?
问号是凝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