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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聘请“四老”“三长”监管未成年罪犯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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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英明  发布时间:2009-02-23 09:21:02 打印 字号: | |
  近几年来,区人民法院为了降低未成年人罪犯重新犯罪率,延伸刑事审判服务,在城镇社区和农村村组,聘请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和村长、组长、中小学校长的“四老”“三长”社会帮教员,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罪犯,实行社会监督管束,建立起了上下连线,横向连片的未成年人罪犯监管网络。区法院与监管员签订《互动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监管员又与被监管对象签订《监管保证书》,各自作出承诺。自2005年实行这一作法3年以来,取得了明显效果,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罪犯重新犯罪率逐年递减,2007年仅为0.5%。许多未成年人罪犯悔过自新,走上了致富和求学之路,有5人考上了大学,28人成为当地致富能手。灌溪镇16岁的何某,因盗窃罪被判处管制。区法院聘请曾担任过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年过七旬的老干部张传德为其社会帮教员,张老经常与何某促膝谈心,并引导他家利用居住丘陵优势开发花木产业,不到3年时间,他家的花木产业初具规模,2007年家庭收入4万多元。
责任编辑:姚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