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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诚心解难 七旬老人主动息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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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晓辉  发布时间:2009-10-13 10:57:13 打印 字号: | |

今年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多次接待区尧天坪镇马头山村村民雷洪初的来访。雷洪初,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19683月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常德县公检法军事管理小组作出(68)军刑字第09号刑事判决,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197911月常德县人民法院作出(79)刑复字第125号刑事判决,以原判认定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68)军刑字第09号判决。19884月,因雷洪初申诉,常德县人民法院以不构成犯罪为由,作出(1988)刑监字第09号刑事判决,撤销了(68)军刑字第09号判决与(79)刑复字第125号刑事判决并宣告雷洪初无罪。雷洪初被改判无罪后,要求赔偿损失并多次上访。今年雷洪初到鼎城区人民法院上访时扬言:如不解决他的问题,他将进京上访。

由于此类问题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区法院对此非常慎重,力求妥善处理。一方面院长、分管副院长多次亲自接待雷洪初,向他宣讲法律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一方面书面报告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请求统一调度,协调处理。区联席办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落实了乡镇党委政府的包保稳控工作。区法院考虑到雷洪初是年过7旬的孤老,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生活确实非常困难,于是积极与尧天坪镇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由镇政府多渠道、多途径为其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区法院还从民政救济途径为雷洪初解决了3000元生活困难补助款,并通过尧天坪镇民政所发给了雷洪初。雷洪初对区法院真心为其解难的行为非常感动,当即表示不再为此事上访,并当场签订了息访承诺书,还表示以后要为家乡的文明建设多作贡献。

责任编辑:姚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