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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案调结两纠纷 公正司法赢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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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运国 文国新 刘娇玲  发布时间:2009-10-30 16:07:33 打印 字号: | |
赠送锦旗

20091026日下午,家住鼎城区武陵镇的胡天佑将写有“情系百姓、胸有天平、伸张正义、执法为民”,“铁肩担天平、手握定海针、学法破万卷、断案如有神”的两面锦旗送到了鼎城区法院,代表包括其子胡小平在内的六名当事人感谢法院和法官在两起案件纠纷中的公正审判和耐心调解,维护了他们的合法利益。

1999年,胡天赐、胡小平等六人与原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供销社签署协议,取得了供销大厦7间门面1015年不等的经营权。20029月,武陵镇供销社因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还债,20043月,常德市中南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通过公开竞买取得了供销大厦的所有权后,与胡天赐、胡小平等六人就门面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导致胡天赐、胡小平等六人一直占用门面,而中南公司则扣押了应付给六人的补偿款,由此导致纠纷。20091月,中南公司将胡天赐、胡小平等六人告上法庭,要求六人返还门面及赔偿财产损害,而胡天赐、胡小平等六人则于20097月以合同纠纷为由将中南公司告上了法庭。

    两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案情虽不是特别复杂,但如果简单下判,很可能会造成新的矛盾,产生不稳定因素,为此承办法官决定争取将两案并案调解,以妥善解决双方的纠纷。在调解之初,由于双方分歧太大,中南公司态度强硬,几次调解都以失败告终,但承办法官并不气馁,而是从当时双方态度的细微变化中看到了调解成功的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做通中南公司的工作,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接受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胡天赐、胡小平等六人退还所占中南公司的门面,中南公司补偿给六人共计人民币三十九万余元,放弃要求六人赔偿门面租金损失的要求,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有力的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姚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