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法院工作后,遇到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温文尔雅者有之,刁蛮任性者更甚。她,三十多岁,瘦骨嶙峋,是我见过的最“刁”的当事人,和她的接触,却成为我一段难忘的经历。
她是案件当中的被告,原告起诉要求和她离婚,原因是她七八年了都不回家,双方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案件到我手中后,我通过原告留下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她,电话里传来的是她尖锐刺耳的声音,然后就是喋喋不休的数落原告的不是,好一个厉害的角色,我暗想!最后,她要我第二天把副本等相关材料送给她。按照她提供的地址,我和同事驱车前往,赶到时却吃了个闭门羹。邻居告诉我们,她一早就出门了,也不知道去了哪。她竟然故意躲避!几个邻居围上来,和他们寒暄时,我了解到她租住在这个小院落的一间小房子里有几年的时间了,平时孤僻少语,性格古怪,“来无影去无踪”。
刚回到办公室,我就接到了她的电话,她说,她下午有时间,希望我们再去她那一趟。同事问我,是不是真的啊?会不会又不在家?我轻轻地笑了!暂且相信她吧,我心想。下午,我和同事赶到时,她果然没有食言。见到我们,她也不对上午约定的事做任何解释,只是把我们让进了她那间漆黑的小屋。屋内凌乱不堪,切菜的刀竟然放在了床上!热心的邻居又围了上来。我把副本等相关材料一一给她,并一一告知她相关法律权利和义务。她显然不是很耐心,嘟着嘴,念叨着什么。要她签字确认时,她摇头了,“我不签字”,她抬起脸厉声地说。我告诉她,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拒绝签收,只要有在场人见证并签字,可产生同样的法律效果。在我和同事的解释及邻居们的一再劝说下,她极不情愿地在收件人一栏写下了歪歪斜斜的三个字。
之后,她给我打电话,申请法院在开庭之前对她和她丈夫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不错啊,用积极的心态对待自己的婚姻大事。征得原告的意愿,最终,约定了调解时间和地点。那天,原告早早地就到了法院,约定时间过后,却始终不见她的身影。我拨通了她的电话,她开口就说,“原告要给我50万,不然我今天就不来了”。最终她真的没有来。
开庭当天,下着大雨。开庭时间只差五分钟了,她还没有到。拨她的电话,关机!正纳闷,我的电话响了,电话那头传来她吁吁的气喘声,又换号码了?许久才听到她开口说话,“谭法官,是我。我在法院门口了,你来接我好吗?”去接你?“你走大门进来,过安检门,直接上四楼就到了啊。”我以为她不知道怎么走,连忙告诉她。“谭法官,我出车祸了……”出车祸?我的脑袋嗡的一下,几乎是从椅子上跳起来,一路小跑着下楼,全然忘记了自己可怀着五六个月的宝宝。一楼,我远远地就看见了她,我朝她招手,示意她走进法院大厅,免得淋雨。可她仍站在原地不动。我迎上去,发现她竟然没有打伞,只用一只小塑料袋罩住了自己的脑袋,一身湿衣服裹着羸弱的身躯,黑黑的脸庞上一双深陷的眼睛。“你傻啊,站在雨里淋,不知道躲雨啊?”我有点生气地说。“我走不动了,刚才被摩托车刮了一下,险些摔倒。”“刮到哪啦?要不要紧?来,先到大厅再说吧。”“不幸中的万幸,只是手肘刮了一点点皮,但是我真的走不动了。”“怎么办啊?我背不动你啊,要不,我扶你吧,你慢慢走。”我伸手去抓她的胳膊,我的天!我简直不敢相信,那是怎样一只胳膊啊?没有任何肉感,只是骨头扎进我的手掌,令我一阵阵刺痛。“你的胳膊怎么这么瘦啊?”“谭法官,你不知道,我原来有一百多斤,现在我只有六十几斤了。”六十几斤?一个三十几岁的大活人,只有六十几斤?我不知道在她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一股悲悯之情油然而生。她真的是一步一步缓缓地挪进了审判庭,我那只扶她胳膊的手都已经麻木了,楼道里人来人往,看着我和她,她却只是勉强挤出浅浅的一点笑容……庭审不是很顺利,她情绪非常激动,指着原告大声的叫骂,我一度制止她,她才控制住。庭审中调解时,她一直坚持要原告给她50万,最终调解不欢而散。
判决之前,我想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毕竟,经过几天的冷静思考,双方的想法会有所不同。原告念在她现在身体瘦弱多病,答应给她几千元钱去医院治疗,她也有所缓和,但仍要原告给她五万元,双方还是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来又组织几次调解,双方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
只能判决了!根据法律规定,综合案件具体情况,我判决原告支付她六千元钱,并对其他事项作出裁决。判决书送达给她时,又是在那间漆黑的小屋,她显得更加瘦弱了,一屋子鸡毛的味道,还夹杂着淡淡的蛋腥味。她告诉我们,她姐姐刚才来过了,帮她宰了鸡,还送了她很多鸡蛋,她热情地留我们吃饭,我们婉言谢绝了。转身走时,我一眼又看到了那把铮亮的菜刀,还是静静地躺在她的床上。
后来,我接到了她姐姐的电话,告诉我说她永远的走了,并告诉我说她非常谢谢我,谢谢我一直耐心于她的案子,谢谢我对她的信任,她其实对判决非常满意……
我很震惊!震惊于她就这么走了,如此年轻的生命;震惊于她尽管任性,其实也能让人感到丝丝的温暖。天堂里,你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