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各党支部和党员践行公开承诺的成效,确保领导点评工作有序进行,近日,鼎城区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对点评对象、方式,点评内容,点评步骤作出了规定,要求全体党员与党支部参加点评,按照隶属关系进行点评,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深入联系点和党支部开展点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点评将重点围绕班子建设、公开承诺、服务群众、管党职责等内容,采用集中点评、现场点评、谈话点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点评步骤中突出强调领导点评意见的整理公开和整改措施的落实,以达到创先争优活动与中心工作相互促进的目的。
《意见》还规定领导点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本次领导点评工作将在9月20日前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