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 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成功调和一桩离婚案。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赵某握着王法官的手感激不尽:“王法官,真的感谢你,要不是你不厌其烦地给我们做工作,这个家就散了,大人离婚,小孩遭孽呀!”
蒋某与赵某是同乡人,1997年5月4日双方登记结婚,1998年4月生一男孩取名蒋文(化名)。小孩出生后,为维持生计蒋某外出打工,蒋某把打工所得收入全部汇给妻子,但每月寄回的几千块钱总是捉襟见肘。为此,妻子赵某不满意,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为增加家庭收入,2004年春节后,赵某外出打工。因为没有一技之长,赵某打工工资不高,两年间总共才给家里寄回10000块钱。丈夫和妻子商量,要求妻子回家照顾孩子读书,自己一个人在外打工,妻子不同意。2006年,赵某认识了一个老乡,被老乡强拉入伙搞传销,亏了20000多块钱,其中还有10000块钱是向婆婆借的。妻子对此深感内疚,夫妻双方闹起了别扭,2006年10月份开始分居。今年8月蒋某向法庭提出诉讼,要求与赵某离婚并要求抚养小孩。
王法官接手此案后,详细询问了蒋某,得知双方感情可能还没有完全破裂。蒋某经常问候岳父岳母,赵某也时常电话里面嘱咐公婆要保重身体,双方对小孩更是关心备至。王法官电话中得知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卖票,白天没有时间,便要了她的QQ号码,约定晚上找她了解情况。当天晚上赵某如约和王法官“见面”了。在网上她向王法官倾诉,其实在和丈夫分居的4年里,多次想和丈夫团圆,可碍于面子说不出口,双方通电话就是相互伤害,每次都说不到一起。王法官劝说她不要放弃,并要求其给孩子和公婆打电话沟通感情。第二天王法官找来蒋某,蒋某表示爹妈年纪大了,孩子又在读初中,自己在外顾不了家,还是希望妻子回家,如果赵某不回家,则坚决要求离婚。夫妻双方都希望搞好关系但又都倔强,不愿向对方“低头”。晚上王法官又坐在电脑前和赵某聊天,讲情讲理讲法,拉家常举案例,赵某终于答应王法官两天后回家来和丈夫谈一次。此后几天王法官连续给赵某发信息劝解她,劝她对孩子看,对公婆看,念及丈夫以往对自己的好处,希望他们摒弃前嫌和好夫妻关系。同时王法官也多次打电话给蒋某,劝解他要放下自己的大男子主义,要善待妻子。
9月3日,蒋某和赵某相约来到法庭,经王法官一通劝说,双方和好如初,愉快地在调解笔录上签名。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