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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动干戈 三调联动化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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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立勇  发布时间:2010-09-14 09:05: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蒿子港法庭运用三调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司法所,村民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邻里伤害案件。

    周某与向某两位七旬老人是邻居,家住中河口镇东北湾村。2009年9月 4日,因老向家的鸡吃了老周菜园里的菜,两人发生了口角,并起了肢体冲突,造成老周骨折。经东北湾村委会调解,老向赔偿老周医疗费等5000元。2009年10月13日,老周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构成了七级伤残。老周认为5000元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要求追究老向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其经济损失4万余元;而老向认为双方的纠纷已通过村里调解处理,不同意再出钱。双方争执不下,于是老周将老邻居告上了法庭。

    法庭收到诉状后,并未立即立案,而是通知双方到司法所进行协调处理,在法庭的指导下,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调解,虽未达成协议,但双方均作出了一定让步。后来,法庭又分别给双方的子女作工作,老向的儿媳表示,只要能达成协议,愿意代父亲支付部分赔偿款。2010年6月24日,法庭两名干警与东北湾村李支书、张会计来到二老家里,又分别给两人做工作,下午1点30分终于达成了协议,老向再赔偿老周4500元,并当即兑现,两位老邻居握手言和。
来源:鼎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