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感谢你们,是你们的细心和耐心化解了我们的纠纷,是你们的热心和爱心救活了我们的碎石场”。9月19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参与三调联动调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后,某碎石场老板杨某握着承办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杨某和毛某系远房亲戚,两人瞅准多条高速公路和长石铁路复线开工需要大量碎石的商机,去年八月合伙办了一个碎石场,杨某占60%的股份,毛某占40%股份。碎石场开办初期,双方一鼓作气,跑贷款跑手续谈合同,三个月内碎石场初具规模并开始零星出售块石和碎石。今年前六个月,碎石场每月盈利数万,除去各项开支,两位股东获利颇丰。进入七月份后,双方因经营理念和碎石场财务问题,杨某和毛某闹起了矛盾,两人数次谈话不欢而散,各自的亲朋好友出面也无济于事。八月初,毛某干脆遣散工人,将碎石场停产,停产后双方关系越闹越僵,甚至一见面就相互辱骂。双方关系协调不好,各自都很着急,工人要工资,银行贷款要利息,租赁机器设备要闲置费,还要支付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眼见损失越来越大,杨某于九月初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合伙结算,解除与毛某之间的合伙关系。
法庭收到起诉状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碎石场账目问题复杂,要经过会计鉴定,才能厘清盈亏情况,这样办案周期较长。而现在双方矛盾激化,如果继续停产经济损失会越积越大,工人工资、场地租赁费等问题不及时处理也会引起连锁反应。于是法庭果断启动三调联动程序,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和碎石场所在地村委会做双方工作,同时法官还通过双方的亲友沟通做工作。经过多次个别沟通、背靠背调解、面对面调解,双方差距慢慢缩小,最终双方于2010年9月19日达成协议:杨某负责组织生产和销售,毛某负责协调外围关系,杨某和毛某双方固定比例分享利润。
在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碎石场开始恢复生产,积聚在在杨某和毛某心中的矛盾也终于得到化解。同时在法官的建议下,杨某和毛某就碎石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销售管理也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