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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法院严把“四关”提高刑事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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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桂芳  发布时间:2010-10-09 14:55:39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鼎城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严把四道关口,狠抓刑事审判质量与效率,使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严把质量关。要求承办法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仔细阅卷,以掌握庭审节奏,做到有的放矢。在案件裁判中做到,认真审查评判证据,清楚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定罪,公正公平量处刑罚。对法律文书的制作上力求严谨,通过制作精品法律文书体现司法公正的良好形象。 

    严把期限关。强化对刑事案件的流程管理和审限跟踪,并将立案、审理、归档等各环节细致量化。严格督促、检查,坚决杜绝超审限和超期羁押的现象发生,以确保案件快审快结。

    严把审核关。案件在作出裁判前层层把关,将案件审核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承办法官要把好裁判关和法律文书校对关,合议庭成员要严把认定事实关、评判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审判庭负责人对裁判内容和结果要认真审核,院领导在签发裁判文书时亦要认真负责审查。

    严把调解关。注重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开庭前后和审判前后各环节的调解和释法工作,对一些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主动上门做工作,促使被告人及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化解矛盾纠纷,力求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案结事了”。
来源:鼎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