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一场无情的事故,让年迈的老人失去了儿子,还未走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又因为赔偿金的分配,与儿媳发生纠纷对簿公堂。经过法官们的悉心调解,婆媳最终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调解协议。
丁某起诉称其子胡某2010年8月因工伤事故死亡,共获赔45万元,依据有关规定,丁某应得各类款项95275元。然而儿媳杨某却将45万元全部占有。杨某则认为,丁某年事已高,需要被告赡养,自己暂时为丁某保管其应分得部分,本意不是要强占为己有。
面对这起特殊的纠纷,法庭考虑到判决不利于缓和婆媳关系,而且还有可能因此产生更大的矛盾,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接触,法官们了解到,双方因对法律缺乏必要的了解才发生分歧。办案法官给被告辨法析理,使被告明白死亡赔偿金相关分配原则。在让双方熟悉法律的基础上以亲情为出发点,多次登门面对面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让他们重亲情、看长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了共识,被告杨某给付原告丁某50000元,原告丁某撤回了对被告杨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