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90后”周军曾因抢劫被判处缓刑后不思悔改,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又因与他人共同盗窃财物再度落网。近日,鼎城区法院对周军、李维、胡华盗窃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周军犯盗窃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被告人胡华、李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了相应的罚金。
2010年6月23日晚12时许,被告人李维、胡华、周军来到汉寿县某镇郭某家,由李维在门外望风,胡华用撬棍撬开防盗网,三人盗走客厅内一辆两轮摩托车。次日下午,被告人胡华驾驶着偷来的摩托车,搭乘被告人周军、李维,从鼎城区武陵镇回黑山嘴乡途中,途径贺家山原种场新合分场6队时,三人又将一辆停放在公路边的绿源牌电动车盗走(车主未取走车钥匙),走出约八、九百米时,被周围群众发现,将三被告人抓获后移送公安机关。案发后,被盗车辆均已追回。被告人周军曾因犯抢劫罪,于2009年11月1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军、胡华、李维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周军在缓刑期内再犯新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鉴于三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并积极退还赃物等事实,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本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