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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致工作林中做 执行难案得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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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金平  发布时间:2010-11-10 08:27:10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11月6日,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的执行法官们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成功执结一桩难缠的债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山林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浙江人陈某在鼎城区蔡家岗镇办了一家松脂油加工厂,因经营不善,欠了很多债务。陈某欠李某现金80000元不还,经法院判决,陈某应在2010年9月底前给付。判决书送达后,陈某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一会儿说在浙江,一会儿说在山东。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陈某,陈某指定其兄签收执行通知后,一直不现面。陈某的厂房是租赁的,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11月5日临近下班时,李某向法庭提供线索,陈某和当地农民签订了收购松脂油的协议,11月6日陈某的哥哥会组织民工上山采收松脂油,法庭可以扣押松脂油。

    11月6日,法庭执行法官们驱车50公里来到民工们采收松脂油的山上实施扣押。因陈某拖欠民工采收松脂油的工资,民工们坚持要工资,加之陈某哥哥的煽动,当地农民也跟着起哄。采收的松脂油散在林中,扣押难度相当大。执行法官们和采油民工逐一沟通,承诺一定保障他们的工资。对于陈某的哥哥则严厉批评,指出其煽动阻止执行的违法性,如果不听劝阻,将依法拘留。对于不明真相的当地百姓,法官们则耐心说服宣讲法律。对李某,法官们则给其讲清要先垫付采油民工工资。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陈某哥哥电话征得陈某同意后,主动配合法庭执行,民工们则将散在林中的松脂油收拢。之后,陈某又电话委托其兄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桩执行难案,终于在山林中得到化解。
来源:鼎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