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她从首都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怀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官职业的崇尚,她选择来到了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因为她立志,扎根基层法院的沃土真正实现自己人生的理想。
2007年初,她以417分的好成绩,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真正迈出了自己人生理想的第一步。尽管在进法院之后,区政府点名要她去当区长秘书,但崇尚法官职业的她放弃了捷径的仕途。因为立志当一名法官是她不变的初衷。她就是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的助理审判员----王志超。
“妹子法官不简单,化解了赵氏两兄弟二十年的积怨”
“三嫂,我们别争了,那个妹子法官讲的道理我爱听,她教会了我们哪么处理大家庭内部矛盾,教会了伢们如何做人,我给三哥出4000元医药费,你二伢的屋檐滴水走我们那边得啦?”樊??菜怠!鞍ィ?颐腔盍思甘?辏?挥幸桓雒米佣?枚啵?郊业淖优?姓庖桓鱿竺米臃ü僬庋?模?颐且彩∈潞枚嗄亍!敝??惨彩锹?车陌没冢?八?簦?颐钦?思甘?辏?裉烊谜飧雒米臃ü俑?得靼琢耍?颐抢辖忝酶眯??铡!碧?芥ㄦ菜底牛?约依细缌┙?纸艚粑赵谝黄穑??堑淖优?卜追妆硎窘窈笠欢ㄒ?愫霉叵怠??馐?009年8月王志超处理完一起自诉案后发生在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的一幕。
赵甲和赵乙系两亲兄弟,赵甲排行老三,七十多岁,赵乙排行老小,六十多岁,赵氏兄弟很勤劳,借改革开放的春风把家庭建设搞得红红火火,但两老哥俩之间那疙瘩已有20年没有解开了。赵氏兄弟相邻而居,都很要强,孩子小的时候为孩子间鸡毛蒜皮的小事争争吵吵,小孩大了,为宅基地,为通行的路,相互间更是各不相让。赵甲的二儿子赵二修新房了,赵乙家的儿子也修新房,两家为屋檐滴水争论不休,镇村多次协调未果。年初,村里的水泥路拉通了,赵二的媳妇认为叔叔赵乙在屋檐滴水上给自家出了难题,于是在赵乙必经之路的拐弯处栽了三棵桂花树苗,赵乙见状,在赵甲去责任田和菜园的必经之路栽了三棵柑桔树,为此两家争吵不休。2009年元月赵乙用器械将赵甲刺成轻伤,赵甲及其家人则将赵乙及其妻樊某殴打成轻微伤。赵甲住院花费医药费15000多元,赵乙夫妇花费医药费10000余元,镇村多次组织调解未果。镇公安派出所也多次主持调解,赵甲坚持要追究赵乙的刑事责任,双方达不成协议。三件案子先后立案,在确定案件承办人时法庭负责人颇感为难,赵甲和赵乙兄弟在政府及其他部门都有熟人,案件受理前已经有很多人招呼了。王志超知道情况后主动请缨,表示一定会公平公正处理好此案。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王志超未等当事人自己举证完毕,即调阅了公安派出所的全部资料,走访了案发现场的群众和村干部,并认真勘察了案发现场,掌握了详细的案情材料。王法官认为双方当事人虽然矛盾尖锐且情绪激动,积怨很深,但两家毕竟是至亲,应该组织调解,而且只有调解才能化解两家积怨。确定办案思路后,王志超一一找了给双方打招呼的人,和他们沟通,通报案情,争取他们的理解,并请求他们配合法庭做好双方的工作。七月中旬高温酷暑,她带着书记员并邀请镇司法助理员及村干部来到赵甲的家里做工作。赵甲及其家人的吵吵嚷嚷,他们认为法庭在处理完自己的自诉案前,不该受理赵乙的起诉,根本不听法官和村干部的解释,甚至认为法庭不重视他们的案件,派这么一个“细妹子”处理这么复杂的案件,王志超又来到赵乙家,赵乙夫妇认为,赵甲一家人故意挑起事端并将自己打伤,自己属于正当防卫,赵甲及家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第一次调解没有成功,镇村干部劝她:既然双方都不听劝告,干脆开庭判决。王志超笑着对他们说:“判决书好下,他们二十年的积怨不好化呀。”
回到法庭后,她及时向领导汇报了案件调解经过,又与庭里的其他同事讨论解决办法,很快王志超就确定了新的调解思路。随后通知跟双方关系都较好的村民到村部召开座谈会,会上通报了案情,并积极引导村民分清是非,划分责任。通过座谈会,同住的村民明白了案情的真相,纷纷表示愿意做双方的工作。之后,王志超又通知赵甲和赵乙兄弟俩单独来法庭进行调解,经过三个多小时工作,赵乙艰难地叫出二十年未喊出的“三哥”,赵甲的态度也没有那么坚决了。横在两家中间的坚冰有了融化的迹象,王志超抓住机会进一步做工作,第二天,她又通知双方的子女来法庭。因为双方的父辈积怨太深,彼此又熟悉又陌生,思想工作难度相当大,互不原谅。在交谈过程中,王志超给双方举了很多案例,讲解了和谐相处的重要性,经过五个小时的工作,双方表示愿意和解并勉强答应给各自的父亲做工作。有了乡亲们和双方各自子女的承诺,她觉得趁热打铁可以促成双方和解。之后,王志超连续五天分别给村干部、双方的子女、村民代表数十次打电话,并分别给赵甲和赵乙兄弟俩做工作。八月初王志超又连续两天带着书记员来到田间地头给双方做工作,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共同到法庭接受调解,并当场将各自栽的树拔了。二OO九年八月十日上午八点刚过,赵甲和赵乙两家人来到法庭,双方就医药费的问题很快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此案成功调处,在当地群众中反响很好。当地村民夸她“妹子法官不简单,化解了赵氏两兄弟二十年的积怨。”
“虽然实际赔偿款少了点,但王法官办事公正,我服”
农村群众之间的民事纠纷案情一般并不复杂,但是由于农村群众文化素质不高,经济能力有限,法律知识比较缺乏,证据意识不强,因此在纠纷发生后往往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懂得如何收集证据,如何举证,总是依赖法官调查取证,依靠“公家”公正解决,如果不积极对他们进行指导举证,往往会因为当事人缺乏举证能力而败诉,这时当事人就会不服判决,就会对我们的办案方式产生疑问,就可能引发上访案件。因此,王志超总是根据农村案件的实际和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及时指导当事人举证,积极深入调查取证,严格审核证据,以这种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确保公正办案。
“这个案子尽管我们输了,但是经过法官的悉心解说,我们服了,也不上诉了,并愿意尽快将执行款付给对方”。“虽然判决结果与我们之前起诉时所预想的有较大差距,但是法官是依法办事,而且还站在我们的角度替双方着想,耐心解释,我们也服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在签收法院民事判决书时,发出了如此的感叹。
原告戴某与被告常德鼎城某水泥公司于2008年6月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由戴某承担水泥公司生产的水泥包装业务,合同期为三年。双方按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至2009年6月,后被告为节省成本,引进全自动的包装机代替戴某提供的含人工要素的包装技术。被告在提出解除合同后,原告在与被告多次协商和催讨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的矛盾升级。开庭前她认真指导双方当事人举证,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不厌其烦地给予解释。王志超在多次调解无效后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判决被告常德鼎城某水泥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认为法院判决不公,补偿款太少,坚决表示上诉。被告也认为自己解除合同的理由充分,不服判决,一定会上诉。原告的一纸诉状不仅没能如其所愿地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纠纷,而且还加深了双方的隔阂,曾经的合作伙伴也变成了庭里庭外争锋相对的冤家。
在庭审结束后,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王志超给双方送达判决书时,特意邀请区人大代表赵某一同前往,耐心细致地释明有关法律规定,并告之相关的权利及后果。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曾在合作期间配合默契,而被告提前解除合同已给双方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王志超又与人大代表赵某从双方业务合作的角度提出调解意向。最后,原、被告不仅打消了上诉念头,服从判决,还表示双方将会继续积极寻求合作的机会。领取执行款后,戴某由衷地对法庭工作人员说:“虽然实际赔偿款少了点,但王法官办事公正,我服”
“感谢王阿姨,我长大后也要当法官”
今年8月,王志超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小飞(化名)的爸爸唐某承诺每年给小飞抚养费4500元,两父子重拾了亲情 。小飞被王志超细致耐心的工作态度所感动,他对王志超说“感谢王阿姨,我长大后也要当法官。”
小飞只有三个月大时,就随妈妈来到外婆家,刚满一岁,爸爸和妈妈离婚了,他被判给妈妈抚养,父亲以5000元一次性“了断”了他的生活费和教育费。2000年妈妈外出打工,起初还断断续续有联系,也经常邮寄一点生活费。后来妈妈没有来信了,也没有邮寄生活费了。小飞跟随外公外婆依靠外公的不多的一点退休金学习、生活。2010年1月15日下落不明10年之久的妈妈被法院宣告死亡,在这之前外公也去世了,小飞没了生活费的来源,也断了对妈妈的幻想。外婆找爸爸协商小飞抚养费的事情,后妈不高兴了,说什么也不愿意再给小飞一分钱,因为在10多年前爸爸已经对他的生活费做出了“了断”。小飞和爸爸之间也实在太陌生,爸爸自从和妈妈离婚后,父子俩仅见了三次面,而且每次都没有单独相处的机会,爸爸的概念只在小飞脑海中出现,爸爸那瘦高的形象也是那么模糊和遥远。每当看到别的同学和爸爸妈妈一起高兴快乐的样子,小飞都要羡慕好久,嫉妒好久。其实小飞爸爸一家生活也不那么如意,再婚后生有一女儿,妻子没有工作,还有两个老人需要赡养。小飞爸爸时常想起儿子,也只好远远地看他一眼,然后默默走开。 小飞起诉到法院,要求父亲唐某每月承担抚养费800元。唐某对法官讲愿意把小飞接回家共同生活。小飞怕外婆一个人太寂寞,也怕与陌生的爸爸、后妈还有妹妹难相处,坚持要陪伴外婆。王志超了解情况后,认为小飞长期和外婆生活在一起,与父亲接触机会较少,如果判决其随父亲生活即违背了小飞的意愿,也可能难以处理家庭关系。唐某听了王法官的分析,也认为自己以前对小飞关心得太少,对小飞及外婆表示了歉意。小飞回忆从懂事起对爸爸的敬重不够,况且爸爸还给自己作了“检讨”,他大为感动,一声憋了15年的“爸爸”终于喊出了口......双方很快达成协议,唐某每年承担儿子各项费用4500元,还承诺儿子读高中和大学时承担全部费用。小飞也表示以后会多回家看望爸爸、阿姨和妹妹。 王法官调解案件带来的和煦春风,慢慢融化了父亲和儿子间冻了15年的坚冰......
“小王法官柔中有钢,执行案件不含糊”
“法律是严肃的,法律文书生效就要执行,我不该存侥幸心理取走存款,以后一定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按时自动履行。”10月15日,王志超在执结一起财产分割纠纷案后,被执行人安老汉向法庭作出检讨和承诺。
今年8月,安老汉和老伴唐某经王志超调解离婚,按调解协议安老汉应付给唐某7700元的财产分割费及每月给付500元经济帮助费。事先法庭进行了财产保全,将安老汉一定期存款单予以冻结。签收调解书后,安老汉承诺法庭解冻存款就立即付给唐某财产分割费7700元。法庭解冻存款后,安老汉却取走了定期存款,外出不知去向,并且手机停机,唐某无法与安老汉取得联系,又未得到财产分割费,于是向法庭申请执行。
王志超接手唐某的执行案后,及时查询了安老汉在其他银行的账户,发现其在农业银行开有账户,且每月定期有钱汇入,立即向领导汇报,办理了冻结手续。之后,发出执行公告。安老汉见“小心思”已被识破,又惧于法律的惩罚,遂将财产分割费交到法庭,并承担了相关的执行费用。事后,安老汉对人说:“小王法官办事认真,柔中有钢,执行案件不含糊。”
参加工作两年,10余篇论文、调研报告,是她探索实践经验的结晶;10余篇文学作品,是她对生活的独特感悟。经过两年的实践,使她深深体会到一个优秀的法官,不仅需要知识、理性、更需要有一颗仁爱之心。有了仁爱之心,才能正确鉴别是与非、真与伪、轻与重、生与死的界限;有了仁爱之心,才能心系于民、情系于民,才能扶正祛邪、惩恶扬善,让弱者真正受到法律的保护,满足人们对社会正义的最后期待;有了仁爱之心,才能让浪子回头恶人换面,用良知点燃脆弱的生命,重新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后辉煌。这是王志超的散文《信仰,我们前行的力量》中的语句,她用一支细腻的笔,把对工作的执著、对生活的热爱尽情的挥洒。爱好文学的她,在学习和实践中笔耕不辍,近年来在《常德日报》、《常德晚报》、《常德法院网》等刊物发表《遗失的母爱如何补偿》、《买卖契约被判无效 合同价款被追回》等社会新闻、小说、散文、诗歌20余篇,在民事审判这快阵地上默默耕耘,用铁笔抒写着女法官的风采。
对法律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挚爱,对安定和谐的责任,对美好人生的不懈追求,让王志超,这外表柔弱、内在坚强的女性,成为无可争议的好法官,成为生活的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