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今年来,为切实提高刑事案件的审判绩效,鼎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牢筑干警的责任意识,采取四项措施狠抓案件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力度。按案件质量评查规则的要求,把强化干警的“铁案”意识和质量第一观念放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审判人员关注新法动态和刑事审判信息,主动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打牢案件质量基础,保证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
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程序。对审结的每一起刑期案件,要求承办人先行自查,然后由庭内评查员评查,最后由庭长审核把关。各个评查环节均要求严格认真,不流于形式,以确保尽可能地减少刑事审判中出现问题,提升案件质量和审判绩效。
认真履行案件集中讨论制度。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判处管、免、缓的案件及复杂疑难案件,均要求由主管院长、正副庭长、案件承办人进行集中研究,既可以防止个案判决彼此不平衡的现象出现,又可以集中智慧重点突破个别复杂、疑难案件,很好地保证案件质量。
完善审判责任追究机制。结合案件评查规则,建立了案件质量的检查和法官不当司法行为的评定机制,并将检查和评定结果纳入部门和干警的业绩档案,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直接与晋级晋职、评先树优相挂钩,强化干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