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2011年2月14日上午,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审判庭,独任审判员当庭宣判:准予原告唐某(女)与被告刘某(男)离婚。听到判决结果,唐某喃喃地说:“解脱了,终于解脱了。”
刘某与唐某于1987年年初结婚,当年生一男孩。婚后刘某经常沉溺打牌赌博,对家庭没有责任感,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不和。2003年,刘某和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双方正式开始分居,孩子跟随母亲回了娘家。没人约束,刘某是彻底“自由”了,打牌经常夜不归宿。田地荒了,屋前晒坪长满了野草,家里也乱得不成样子。后来刘某干脆开始流浪,天天围着常德市区满街转,碰头垢面的,饿了就翻垃圾桶随便找点东西吃,困了就在街头或大桥下睡觉。一晃八年过去了,妻子、儿子和老父亲多次央求刘某回家,他说已经习惯了流浪。无奈,今年元月,唐某向法庭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给刘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刘某漠然视之,对法官说:“法院咋办就咋办,我对现在的生活很习惯。”虽然刘某未出庭应诉,法庭审理后认为刘某和唐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于是作出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