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3月7日,鼎城区法院二位女法官辗转千里,来到南京某劳教所开庭,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被劳教人员聂某与其妻汤某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汤某与聂某于1992年结婚,当时汤某18岁,聂某27岁。1993年3月,汤某生下一女孩,现已就读大学一年级。女儿出生后,聂某即外出打工,打工期间认识了一些吸毒的朋友。开始聂某还劝告朋友不要沾惹,朋友也还给面子,和他在一起时很少吃。一次聂某胃痛得厉害,一个朋友给其吃了点“特效药”,一会儿痛就止住了。之后,聂某见朋友再吸食毒品,也不强烈反对了,甚至偶尔还参与其中。久而久之,聂某染上了毒瘾,剂量越来越大。2003年以后,聂某不但不负担家庭开支,还频频找理由向妻子要钱。2005年5月至2010年,聂某先后四次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 2010年8月,聂某在南京因无钱购买毒品,在公共汽车上行窃时被当场抓获,被判劳教一年。每次聂某“进去”后,汤某都带着女儿前去探视,给丈夫送钱送物,嘱咐他要痛改前非,聂某每次都痛哭流涕,表示要重新做人。可丈夫屡教不改, 汤某无法忍受,于是向法庭起诉,要求与聂某离婚。
承办法官认为,聂某长期吸毒成瘾,不承担家庭责任,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汤某放弃了共同财产的分割。聂某和汤某的的婚姻最终因毒品画上了残缺的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