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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法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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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桂芳  发布时间:2011-03-14 14:50:10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保障公正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近日,鼎城区法院下发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从三个方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抓好组织领导。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在更突出的重要位置,作为党的建设和审判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放到法院工作全局中去谋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强调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院纪检组、政工室等部门负责具体落实的原则。

    二是抓好责任分解。在职责分工上,明确了党组书记对全院干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明确了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协助党组书记落实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全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之中,融入全院的司法绩效管理之中。

    三是抓好措施到位。坚持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四个一律”等规定,紧紧围绕审判权、执行权进行监督,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把违法违纪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廉政档案和廉政谈话制度,设立廉政举报箱,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规范权力动行机制。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健,责任追究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次要领导责任,对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依法查办,决不手软。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