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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法院四项措施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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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桂芳  发布时间:2011-03-22 16:48:39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为加强和完善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教育、防范、惩戒、监督作用,鼎城区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从严治院、严肃执纪,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大力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院党组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广泛动员、制定方案、精心组织,以学习《廉政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听辅导报告、答廉政试卷、学习廉政典型、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办案的意识。

    强化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并下发《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分解,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指标进行量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全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之中,确保落实到位。

    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兼职廉政监察员制度,在各业务庭室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把廉政监察覆盖于各个部门的每个角落。继续实行二层骨干的廉政谈话制度,及时掌控住违法违纪的苗头,以便及时提醒及时遏制。加大案年回访力度,参与对重大物品采购等的公开招投标。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邮箱,增强审执工作的透明度。

    注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通过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全面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的凝聚力、执行力。坚持每季度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干部学习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坚持每月集中学习制度,强化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完善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高效履职能力。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