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日前,鼎城法院灌溪法庭成功调处了一例房屋租赁纠纷案,出租方和承租方冰释前嫌,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完善了房屋租赁条款,承租方改进了设施,尽可能消除了网吧对房主生活的影响。
廖至贤(化名)有一栋房屋位于鼎城区灌溪镇中联大道繁华地段。2008年12月,莫成(化名)租赁了廖至贤房屋的一、二层楼经营网吧,合同期限五年。因灌溪镇近几年工业发展迅速,流动人口增多,网吧生意越来越好,经常有很多人通宵上网。网吧和廖至贤自己的住房共用一个通道,有时夜深了,还有到网吧上网的人上下楼梯,脚步声吵得廖至贤及家人无法安睡。双方交涉了几次,收效不大,久之彼此心里有了芥蒂。2010年12月,莫成给廖至贤缴纳2010年的房屋租金时,廖至贤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莫成诉至法院,要求廖至贤继续履行合同。
查阅案卷后,承办法官现场实地查看了租赁房屋的情况,对双方共用通道及楼梯容易出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莫成最后同意采纳建议,并通过铺地毯消除了楼梯的声响问题,另外为房主开辟了新的通道。经过法官耐心地调解,双方达成了新的协议,将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延长了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