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违法婚姻,宣告结婚17年、且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原告宋影(化名)与被告范伟(化名)的婚姻无效。
家住鼎城区石门桥镇某村的宋影和范伟年龄相近,从小一起长大,可谓青梅竹马。宋影的奶奶和范伟的爷爷是亲兄妹关系,宋、范两家走动频繁,十分亲近。直到1994年,宋影与范伟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宋、范两家的大人们,为了亲上加亲,都竭力揍合这对般配的青年男女结为夫妻。同年底,原、被告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在向工作人员隐瞒两人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情况下,顺利地领取了结婚证,次年10月生育一男孩。待孩子稍大以后,宋影到沿海地区打工,近些年,逐渐与范伟产生家庭矛盾,遂于去年底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与范伟的婚姻无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7条“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尽管原、被告结婚17年,仍属违法婚姻,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于是作出了宣告原、被告婚姻无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