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法院道路法庭自1997年成立以来,胸怀社会稳定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取得了显著成效。14年里,共审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980件,为两千多受害人及死者家属挽回经济损失近三亿元。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出现了“三多三少”和“三无”的好局面,即:调解结案的多,判决结案的少;审结后自动履行的多,强制执行的少;立案时当事人矛盾对立的多,结案后当事人吵闹的少。无久拖不决,无“空调白判”,无涉法涉诉上访。
强化专业意识 注重审判队伍建设
常德市鼎城区是一个有近90万人口的大区,管辖区域的36个乡、镇(场)环绕市城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的鼎城区,交通事业发达,加之公用车辆和私家车辆快速增加,交通事故频发,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最高年份大小交通事故多达1600余起。1997年初,鼎城区人民法院对设立道路法庭的必要性、可行性经过充分调研论证之后,于同年3月,在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式挂牌成立了鼎城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专门审理发生在全区境内的交警农机部门行政调解不成的,或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在成立之初该院就选派了具有丰富民事审判经验,热爱和熟悉侵权案件审理的法官担任道路法庭负责人和审判员,同时保证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目前,道路法庭有工作人员6名(审判员4名,书记员1名,司机1名),其中,有3名审判员已在道路法庭工作10年以上。为加强专业队伍的培训学习,该院采取了送出去参加培训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强化学习,逐渐使道路法庭的法官们成为审理该类案件的专家型法官。该庭庭长熊爱武积累了14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判经验,多次受邀为全区、全市交警授课,传授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收集和审查,赔偿的标准和范围,调解此类案件的技巧等知识。而高素质专业审判队伍也带来了高效率、高质量。近几年来,该庭审结的案件,无二审发回重审,无再审改判,仅有的几件二审改判案件,均是因二审期间受害人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结论等证据发生变化所致。
强化职能作用 注重保障弱者权益
交通事故案件均是由于肇事司机的过错或肇事司机与受害方的共同过错,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有的甚至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诉请赔偿的额度一般比较大,受害方已成为值得关注的弱势群体。道路法庭强化职能作用,在立案时引导当事人正确确定诉讼主体,及时收集证据和有效举证,以节省诉讼时间。为缓解被害人的燃眉之急,大胆依法运用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等措施。据初步统计,应原告申请,有15.8%的案件采取了先予执行,有20%的案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有28%的案件依职权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对少数被告不自动履行的案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如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某市中心支公司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负有13万元的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该支公司以种种理由拒付,法庭遂采取冻结、划拨的方法,为被害人执行了全部赔偿款,并对该支公司实施罚款10万元的民事制裁。该庭用足、用够、用活法律,通过诉讼案件的审理,尽快足额地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用经济手段抚平受害者和死者家属心灵的伤痛,给予精神慰籍。被害人陈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左腿骨折和部分神经受损,医院在既未收到该伤者预付的医药费,又得不到担保的情况下,拟停止治疗。无奈之下,伤者家属求助于道路法庭,经过法官们的一番解释之后,伤者家属提起了诉讼,申请先予执行。法庭在短短三天时间,就将先予执行的2万元现金交到了伤者家属手中,伤者得到了及时的手术治疗。
强化诉讼调解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
道路法庭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调解机制,积极探索诉讼调解新方法,力促受害方获赔息诉。自成立以来,调解结案率逐步上升,到2010年,调解结案率已高达68%。该庭受理的案件的受害者,因遭遇事故,情绪都非常激动,有的扬言要抬尸闹事,想获取高额赔偿款,有的向交警等部门施加压力。对此,该庭法官克服困难,加大调解力度,在强化诉讼调解过程中,较好地处理两个关系:一是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即优先考虑调解,着力进行调解,但决不以拖压调,以诱促调。二是调解与审理期限的关系,严格审限规定,但不片面追求审限,力争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案与案之间千差万别,该庭因案施宜,因人施宜,在长期的专业审判中,摸索总结出了一些调解方法,主要有:陈述利害关系法和分清是非法,不仅要讲明被告的过错,也要指出被害人在此次事故的过错,以打消被害方过高的获赔期望值;找准症结法和众人劝解法,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亲属、朋友进行调解;对照比较法,运用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把当事人摆进去,看一看,比一比,量一量;现场体验法,带领被告及其家属到被害人家里感受失子(女)之痛,失夫(妻)之痛的悲惨,让被告能换位思维,自觉接受调解,主动赔偿。2008年11月11日下午,秦某某骑摩托车与一厢式货车相撞,秦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中年得子的秦某某的父母及其他亲友情绪十分激动,准备抬尸到市政府为死者“伸冤”和讨回赔偿款。该庭受理案件后,采取特事快办的办法,竭力做好受害方的情绪稳定工作,将先予执行的2万元现金交给受害方。接下来针对双方存在的过错进行了有理有节的调解,最终达成了保险公司、雇主和肇事司机共同赔偿原告386458元的调解协议,并一次性执行到位。死者的妻子,当丈夫遇车祸死亡后,欲将怀孕的胎儿打掉,经法官及死者父母做耐心的工作,死者的妻子打消了堕胎念头,后生下一对龙凤胎,死者的父母对法官们感激不尽,感谢法官不仅为儿讨回了公道,还为秦家留下了根。
强化整体联动 注重相关部门协调
道路法庭密切与交警、专业动输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医院等相关部门联系,以加强整体联动,形成合力,使道路交通事故能迅速得到处理。作为专门负责交通安全、交通事故勘责和调解的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担负着繁重的任务。道路法庭从指导交警部门行政调解入手,每年定期派法官为其讲解侵权责任、连带责任等知识,传授调解的方法,大大地提高了交警行政调解成功率,减少了诉累。设立道路法庭之初的几年,交警行政调解成功率仅为70%,现在行政调解的成功率已达90%。该庭还建立了重特大交通事故提前介入制度,每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涉及民事赔偿数额大,交警部门认为不可能通过行政调解结案的案件,主动邀请道路法庭的法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案情,为日后的司法诉讼圆满解决打下基础。通过法律宣传,以案说法,提供法律咨询等方法,该庭还密切了与专业运输部门、保险公司的联系,与市区各大医院建立了案情、伤情互报制度,使得与肇事车辆有挂靠关系、保险关系的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对法庭作出的其负有部分直接赔偿或连带赔偿义务的判决,均能表示理解和支持,自觉地履行赔偿义务。而医院对伤者尚未医疗终结以前,对伤者的医疗费用作出一个预估,法庭据此作出适当数额的财产保全,同时,法庭对案件的先予执行、财产保全以及可能执行到位的情况及时通报给医院,让其放心地为伤者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