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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锹相向只为一只鸡 法官真情调解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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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帅宏达  发布时间:2011-04-28 10:49:31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因为一只鸡的归属问题,两邻居大打出手,酿成刑案。近日,鼎城区法院黄土店法庭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该案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

    案件当事人张丹(女)和周桐是邻居。2010年10月的一天傍晚,两人因一只鸡的归属问题发生争执。张丹的丈夫于是来到周桐家的鸡笼中捉鸡。周桐不同意,双方闹到村民小组长家里,因时间已晚,双方同意先将鸡放到组长家,待第二天再作判断。但到了晚上,周桐不放心,怕张丹把鸡掉包,遂带上菜刀来到组长家,结果周桐发现那只鸡在张丹家中,顿时火气上升,找张丹理论。双方争执中,张丹持铁锹挥向周桐,周桐拿出预先携带的菜刀予以还击,几个回合之后,张丹手臂受伤,便躺在地上呻吟。周桐以为张丹耍赖,离开了现场。次日,周桐到当地派出所自首。张丹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

    案件起诉到法院,自诉人张丹情绪非常激动,请求依法追究周桐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周桐赔偿医疗、误工、伤残补助等各项损失3万元。承办法官黄土店法庭李庭长分析案情后,认为当事人相邻而居,长年在一起,案件虽可依法裁判,但冤家宜解不宜结,纠纷宜调不宜判。于是,李庭长邀请村组有关人员参与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通过几次接触,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所减轻,李庭长又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出发,劝解双方当事人,被告人周桐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同时表现出了悔恨与赔偿自诉人的诚意,张丹也逐渐认识到了过错,放宽了赔偿条件。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以撤诉处理。(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黄土店法庭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