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一男子在与女友分手后,多次向前女友的父亲讨要他曾给前女友的见面礼,被当场拒绝后,这名男子竟然用刀将前女友的父亲砍成轻伤。近日,鼎城区法院就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0000元,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0年9月21日是14时左右,被告人胡某携带管制刀具到鼎城尧天坪镇某村何才刚家,讨要2005年期间与其女儿何丽谈恋爱期间所给何丽的3000元的见面礼钱。因何某此前多次来催讨此帐,而何丽又告诉父亲何才刚这3000元钱已经偿还。何才刚对胡某十分厌恶,并不理睬,而是和邻居到地里去打农药。胡某没有离开,坐在何家的禾场继续等。到了下午6时许,何才刚打药回家,胡某就问何才刚要钱,何才刚不给。胡某冲动之下抽出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朝何才刚刺去,何才刚猝不及防,头部及全身多处被胡某用刀砍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何才刚受伤后情绪激动,表示不接受调解或其他处理,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此案,否则将用炸药炸被告人胡某的家以示报复,矛盾冲突到达顶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因经济纠纷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过法院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害人何才刚接受了胡某的10000元民事部分的赔偿,并谅解了胡某的行为,法院据此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