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一个疯狂的偷鸡贼,在短短的6个月时间内,偷盗农户家中土鸡257只,价值17472元。近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雷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被告人雷某为常德市武陵区人,从2010年4月至12月期间,雷某窜至鼎城区镇德桥镇的朱家桥村、八方岗村、周家岗村、乔家岗村、枫树口村近30余户的农户家中偷盗土鸡257只。雷某将所偷土鸡在常德市紫桥菜市场零卖给他人,所得赃款17472元均被其挥霍。2010年12月16日凌晨2点,雷某在镇德桥朱家村再次盗窃得手,身背多只土鸡路过该村渔湖边时,因形迹可疑,被巡湖群众抓获后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雷某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