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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讲理释法
只为了孩子一个的“简单”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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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金平  发布时间:2011-06-15 16:13:44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为了我外孙的抚养问题,专程到我家来为我们解释法律!”6月10日下午,周某对家中来访的常德市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的法官连声道谢。

    近日,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的法官在审理小涛与官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时,发现小涛父母在其四岁时离婚。根据协议小涛由其母亲周某抚养并随其生活。之后周某两次再婚并生育两名子女,生活比较窘迫,小涛父亲也于7年前再婚。小涛在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外公外婆生活,很少与父母亲见面,性格明显比同龄人内向,但是小涛很希望和父亲官某生活在一起,便于5月13日向法院起诉。而官某的再婚妻子不愿意接纳小涛。主审法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小涛父母及其外公外婆约谈,上门释法、劝导,引导他们要以小涛的学习和生活为重,主审法官还多次做官某妻子的思想工作,让其站在母亲的角度给予小涛关心。

    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解释,法官的话解开了小涛父母亲及外公外婆的心结,他们对法官的上门释法、劝导非常感激,并表示将按法官的建议继续关注小涛的生活和学习,对小涛的健康成长会倾注更多的心思。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小涛自2011年6月10日起由其官某抚养并随其生活,并跟随父姓更改了姓名。
来源:灌溪法庭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