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为切实抓好司法状况考评工作,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近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对2011年度的司法状况考评指标进行了细化,出台了考评办法,突出“细、严、实”三字,全面推进科学的司法状况考评体系的建立。
突出“细”字,分解责任。在常规考评指标如案件质量、裁判文书质量、普通审限内结案率等之外,此次新办法着重强调了诉讼案件当庭宣判情况、民事行政案件撤诉情况、民事调解案件履行情况、一审简易适用情况等方面,并按照新增的指标,按业务庭室和综合庭室工作内容,细化了考核指标,下达了需要达到的目标值和考评计分标准,层层分解责任,落实任务。
突出“实”字,捆绑责任。为了强化领导的表率作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新办法特别强调各庭室的考评结果与分管领导院领导、专职委员进行捆绑,各庭室干警的考评结果与庭室负责人进行捆绑。另外为保证各业务庭室司法数据报送的正确和规范,庭室负责人与内勤的此次考评结果进行捆绑。通过相互制约的责任网络的构建,达到工作上相互促进的目的。
突出“严”字,落实责任。新办法规定考评以不定期考评为主,半年一次讲评,年终进行总评。半年考评排名末位的的,庭室负责人要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说明原因,并接受约谈;年终司法状况考评未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司法状况考评未达标的,将会调整庭室负责人的工作岗位。发生违反“五条禁令”、“六条高压线”情形的,岗责考评为不称职,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新的考评办法,健全了司法状况考评体系,做到了“指标设置更科学、考核方法更民主、考核手段更严厉”,形成了院长、分管领导、庭室负责人齐抓共管、全院干警参与的司法状况考核工作大格局,将会进一步推动法院的各项工作科学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