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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妪向五子女讨要赡养费 法官调解和好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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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金平  发布时间:2011-07-26 10:46:45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感谢郑法官,是你不厌其烦的调解做工作,化解了我们母子间、婆媳间、兄弟姊妹间的积怨,我们兄妹之间再也不会为母亲的赡养问题闹矛盾了。”7月19日,在常德市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审判庭里,大姐廖某在调解笔录上签名后如是说。其年过八旬的老母亲倪某也连连表示谢意,感谢法官们做通了儿媳们的工作,让老有所养了。

    倪老太今年八十岁,老伴早几年前过世,老伴去世时留的一点积蓄,这几年用完了。以前倪老太和老伴身体硬朗时和儿女们怄气,曾赌气说过不要子女赡养,谁知随着年龄的增长,倪老太体弱多病起来,再也无法自己挣钱养自己了。为赡养费的事倪老太的五个子女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倪老太走进法庭讨要说法。法官们耐心倾听了老太的叙述,认为虽然老太以前说过不要儿女赡养的气话,但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老太年老体弱不能劳动了,子女应该承担给付赡养费的义务。

    法庭的郑法官接手案件后,逐一找倪老太的五个子女了解情况做工作,他们中有的认为老人手里还有钱没用完,有的认为老人把钱给了其他子女,有的说老人能够劳动时没有给自己带小孩,几个子女都认为老人以前刻薄了自己而不愿意负担赡养费。通过走访老人邻居和当地群众,他们普遍认为老人以前在处理与子女的关系方面是欠妥当,老人和子女之间关系紧张,几个子女之间也亲情淡薄,但子女们不赡养老人也天理不容呀。了解情况后,郑法官多次邀请镇、村调解组织负责人给老人的子女们做工作,还走访了老人及其子女的有关亲戚朋友,请求他们帮助做双方的和解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老太的子女们态度有所改变,老太也意识到自己以前的言行对家庭关系起到不好的作用。郑法官趁热打铁,接连三次召集老人及其子女、孙子女还有村组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老人对子女们表示了歉意,子女们则当庭表示愿意每人每月承担老人赡养费100元,兄弟姊妹也表示以后要搞好关系。事后,老人所在村的调解员杨主任深有感触地说:“你们本是一家人,早就应该相亲相爱,相互关心。”
来源:灌溪法庭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