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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法院多举措高效清理涉金融执行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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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国平、马桂芳  发布时间:2011-07-26 11:00:56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近日,鼎城区农村信用联社与张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这是常德市鼎城区法院今年来执结的第15件涉金融执行积案,也是自4月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以来取得的又一战果。

    由于种种因素影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结后久执不结现象越来越普遍,一些标的额大、无任何抵押担保的案件的执行难度更加突出,不仅给涉案金融机构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损害了人民法院的权威形象。为此,该院以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为契机,把如何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的力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有针对性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执行工作人员分别联系农行、工行、信用联社等金融部门,采取上门征求意见、请进来会商案情等形式及时了解金融部门的诉求,为具体案件制定确定可行的执行方案打下了基础;二是在案件执行的重要环节邀请金融部门的有关人员参与,请他们出谋划策。既增强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又赢得金融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三是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打破常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般都是从事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开发等职业,往往无固定的作息时间,行踪、居所地也不稳定,针对这些特点执行工作人员不搞按部就班,早起晚睡上门找被执行人,休息时间去他们常去的场所蹲守。四是区别对待灵活应对,对一些恶意逃债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采取反规避执行措施,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对一些因暂时经营困难或工程在建资金周转不灵的,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给被执行人缓和的空间,在执行过程中求和解,既保证了债权的实现,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法警队、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