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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官民”中间人 调解撤诉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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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勋艳  发布时间:2011-07-26 15:20:29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7月24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通过积极调处,使该区黄土店镇冲天坳村27名村民诉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得到妥善处置,区政府对征地安置补偿分配纠纷进行了协调,27名村民得到了一个“说法”。

    常安高速公路建设在黄土店境内征地涉及多个村组,因被征地村民不满意补偿分配方案引发了矛盾和纠纷,村民按相关法律法规向区政府申请协调,区政府收到材料后不开具收件证明,后原告又向被告邮寄材料,被告声称未收到,仍未做相关处理,于是村民们花重金聘请了北京的两位律师,一纸诉状将区政府告上了法院。

    鼎城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被告身份特殊,而原告人数众多,对立情绪严重,且案件涉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慎之又慎。承办法官立刻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后首先想到的是如何维护官民关系,促使案件和谐解决。于是跟原被告及原告律师多次交涉,一方面向村民言明法律,稳定情绪,一方面敦促政府作出妥当处理。交涉未果后开庭,法官并未当庭宣判,再次将希望寄托于庭后调解。后又经过多次做双方工作,最终区政府正式组织了协调,并向27名村民做出了“关于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申请的回复”,双方握手言和,村民们自愿申请撤回了起诉。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