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近日,鼎城区法院贺家山法庭的法官们,前往湖南省津市监狱成功快速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黄某与被告李某系自由恋爱结婚,于1994年8月生育一男孩,结婚之初,双方感情甚好,但自被告于2010年8月被判刑后至今一直在监狱服刑,长期分居致使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原告最终提起离婚诉讼。当原告黄某起诉到法院后,为方便当事人,法官们在前往津市监狱送达相关的诉讼法律文书同时,便找机会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经过几个小时的讲法、讲理、讲情,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双方离婚后,婚生小孩由原告抚养,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栋归被告所有。
尽管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法庭为保护被告权益,最终依法用判决形式对本案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