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曾经为了改变家庭经济窘困的局面,刚结婚两年的伍某,在朋友的鼓励下贩卖起了毒品,结果被判处无期徒刑。丈夫罗某在苦苦等待10余年后,向法院起诉离婚。8月5日,在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原告罗某与伍某达成离婚协议。
1999年3月2日,24岁的罗某与23岁的伍某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孩,取名罗灵。婚后,由于家庭经济状况欠佳,两人时常闹矛盾。为了改变家庭经济状况,2000年伍某独自来到云南打工,先后在宾馆、茶楼等地方当过服务员,但待遇不高,难以满足伍某发财致富的梦想。2001年2月,伍某决定铤而走险,在缅甸老街,将3块净重545克的毒品带入境,准备运至常德贩卖,不想在云南临沧地区被武警查获。2001年10月,年仅25岁的被告伍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00元。此后,伍某被送至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服刑至今。2011年7月1日,原告罗某以被告的犯罪行为作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为由,诉至法院起诉离婚。面对漫漫刑期,为了女儿有个更完整生活和成长环境,伍某与罗某达成离婚协议。也许悔恨不已的伍某,面对夫离子散的结局,才真正体会到了毒品给自己带来的厄运,而毒品酿成的这杯人生苦酒,还得她自己慢慢品尝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