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8月17日,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夫妻双方最终自愿离婚。被告赵某在签罢调解协议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因为毒品不仅毁了自己,也让她期待的幸福生活成了泡影。
2008年2月,经人介绍王某与赵某认识恋爱,经过一年的接触后,双方于2009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发现赵某以前有吸毒史并戒过毒,赵某对王某承诺以后不再吸毒。然而婚后不久,赵某再次沾上毒品,而且用量越来越大。赵某有时为了筹集毒资,甚至将家中物品变卖,最终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王某认为两人无法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王某多次向赵某提出离婚,赵某及其家人均不同意。2011年7月,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决离婚。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认为双方虽然有一定感情感情基础,但赵某婚后不听劝阻,吸毒成瘾,原告不愿意继续与之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因此承办法官分头找双方做调解工作,向双方释明《婚姻法》关于如何认定感情破裂的法律规定,并言明婚姻中的相处之道,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难以长久维持。同时又劝导他们站在对方立场多思考,希望他们能相互谅解,相互包容。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