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一对再婚的中年男女,本应彼此珍惜来之不易的重组家庭的机会,但双方却因性格问题矛盾不断。一次争吵之中,丈夫提出离婚,不同意离婚的妻子竟然用开水将丈夫烫伤,认为婚姻已到尽头的丈夫只好向法院起诉离婚。8月26日,鼎城区法院依法作出准予原告曹某与被告周某离婚的判决。
原告曹某,77年出生,被告周某(女),68年出生,女方大男方9岁,均离异。2009年10月,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21日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和。被告周某性格暴躁,经常为家庭琐事当众辱骂原告,尤其是原告曹某发工钱时,被告时常是当众工友的面,将原告工资抢在手里。而原告需要花钱开支时,被告周某又不理睬。2011年5月的一天,原、被告吵闹之后,原告觉得无法忍受,拉着被告去离婚。被告不愿意,双方发生扭打,曹某推了周某一掌,这时被告周某见原告动了粗,往杯子里倒了一杯开水,便往曹某身上泼去,曹某来不及闪躲,头部、胸部均被烫伤,烫伤程度为三级。原告曹某在医院住院治疗的十余天里,被告也不闻不问。2011年6月初,原告出院后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曹某与被告周某均系再婚,恋爱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常为家务琐事争吵,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加之被告用开水将原告烫伤,给原告的心理、身体均已造成严重伤害,夫妻双方难以共同生活下去,遂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