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陪朋友逛街买衣服,趁朋友在试衣时,竟将其钱包窃走。结果这个愚蠢的小偷因一时贪念不仅丢了友情,还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鼎城法院审理此案,被告人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6月15日,小芳准备去常德桥南市场买衣服,上公交车后,小芳遇见了曾一起共过事的小华。碰巧小华也要去桥南市场,小芳就请小华陪自己去选衣服。两人来到桥南市场三楼,小芳选中了一件上衣,进入试衣间试衣,并将随身携带的挎包放在试衣间旁的方凳上。见周围无人,小华迅速拉开小芳的挎包,将钱包偷出,然后向外走去。三分钟后,小芳试完衣服准备付款时,怎么也找不到钱包。这时她发现小华不见了,便打电话联系小华,发现其手机已关机,于是小芳报了案。
一周后,小华投案自首,据她交待,她已将钱包里的3100元钱全部购买了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