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跨省追捕’,都是司法正义和民主监督难以承受之重。睢宁法院的‘跨省追捕’,无疑又为言路的畅通堵了一枚塞子。公然滥用司法职权跨省拘捕表达诉求和实施民主监督的民众,杀鸡儆猴式的引导,恰恰证明了其‘网络问政’的民主实为伪民主。”
——2011年8月29日常德民生报
也许是当地官方回应“跨省追捕”是为了引导民众在“网络问政”中说实话的说法不太让人信服,所以追捕才被看成是公报私仇之举。如果是这样,倒能让人容忍“伪民主”之说,但不问原由把每次“跨省追捕”看成是司法公正的羞辱,不免有哗众取宠图一时之快之嫌。
先把能不能让人信服放一边,回到案件本身。我们现行的公开审判制度和二审终审制度,把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如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过程存在争议,可以当庭和庭后,通过各种途径对法院工作的方法、对案件的审理程序、对案件的实体处理提出意见。即使对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服,还可以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通过二审程序来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而当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当事人就应该及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除非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严重的违法行为。
而现实中,往往在案件执行之前的程序中见不到非议,一幅置若罔闻的姿态,等到真正触及个体利益时,才想到要表达。而网络快捷传播和意见聚集性又给了他们弥补错失法律途径表达的机会。在民众看来,正常的司法救济途径远没有网络问责维权来得方便快捷,网民以趋之若鹜之势奔网而去,虚拟的网络世界成了另一个嬉笑怒骂的阵地,而通过网络成功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更加坚定了大批网民于法律程序之上呼喊的信心。
暂且不追究网民网上批评法院执行工作的动机和真实性,因为无法完全排除没有五毛党趁乱起哄的存在,无法排除没有事实根据出于个人目的发泄情绪的情形存在。纵观“网络问政”的来势汹汹,在现实生活中受到法律时效、程序等等束缚的人们,没有敲开法律维权的大门,却在虚拟世界里看到了另一扇窗。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还有法律上的正常途径可以解决纠纷。网络民意的更加开放,让一部分人视网络诉求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法律的不被信仰,当生效的裁判文书变成一张白纸,无法约束当事人时,用法律判断是非定纷止争的人民法院渐渐在某些时候已陷入尴尬境地。道德的勇气乃人生精神之最高境界,但网络与民众心中脆弱的法律意识相碰撞,导致最直接的结果却是道德底线一次又一次地降低。除开深层次值得探讨的原因,民众的趋利心理早已被“网络民意”所掩盖。
面对涉法涉诉上访与案件的公正判决,面对现实生活中民众的不理解与虚拟世界里的骂声一片,无形的压力使得 “跨省追捕”成了迫不得已的无奈之举,而无奈之下有选择性的指引却是希望达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尽管被唏嘘成“杀鸡儆猴”的引导,可这引导仍然是建立在合乎法律规范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实施妨害活动的人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只是其中的一种强制手段之一,并且由人民法院决定、执行。
如果正常的诉讼活动都不能被保障,除了司法机关本身,法律的严肃性和尊严又有谁来捍卫?如果说,“跨省追捕”给网络上的民意表达设了卡添了堵,那又有谁来为一纸公正的判决得不到执行、法律不被遵守来买单?“跨省追捕”并不是“网络伪民主”的遮羞布,如何去掉“网络伪民主”的“伪”字,法律被信仰才是我们要真正上好的一堂民主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