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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关爱温暖少年心
——鼎城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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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桂芳、赵敏  发布时间:2011-09-22 15:49:01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鼎城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于2004年在该院刑庭内部设立,刑庭明确了一名副庭长、一名热心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一名书记员为少年法庭的固定成员,同时从众多人民陪审员中聘请了一批从人大、政府、妇联离退休的热衷于少审工作的老干担任专职陪审员,专门负责审理刑庭受理的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少年法庭克服就案办案的单纯观念,把少审工作向前、向后延伸,注重少年犯的帮教,为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剪影一:16岁的小成是某职教学院中专部的学生,因曾在电玩城玩电游时,两次遭遇社会青年的敲诈。为摆脱纠缠,便带两个社会青年到与自己曾经有过矛盾的同学阳某处,抢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两张电话卡,经鉴定,该电脑价值人民币3725元。案件移送到法院后,主审法官通过细致的工作了解到,小成在学校一直是个听话的学生,遵纪守法,表现良好。小成出生在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农民家庭,因和同学发生纠纷,而怀恨在心,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小成被民警抓获后,小成家人及时给阳某支付了赔偿款,而学校及小成的班主任更是主动向侦查机关申请,请求给予小成从轻处罚。

    主审法官认为,小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小成在实施抢劫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在共同抢劫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庭审时当庭自愿认罪,退赔积极,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小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小成表示服判,感谢法官能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表示一定会痛改前非。

    与普通法庭相比,少年法庭的工作比较特殊,面对的几乎都是一些涉世不深的孩子,但同样他们也是案件当事人。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案件处理上必须慎重,把握好力度,在用法律方法教育的同时,合理地引导他们重拾起正确的想法与观念,并且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针对少年犯案件的特殊性,该院少年法庭把开庭审理作为办案的重心,作为转化、教育少年犯的重要环节,在专门增设的法制教育程序中,公诉人、法官和少年犯家长重点对少年犯进行法制宣传和帮教,在不失法律威严之下又力求营造一种宽松的教育环境。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上,特别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犯罪前后的表现进行阐述,对适用缓刑、管制刑的案件,详细表述其监管、帮教措施的落实情况,为实体处理做铺垫。该院少年法庭在全省法院还率先在刑事判决书后附《法官忠告》,阐明法理,指出危害,鼓励重新做人。

    剪影二:2月22日是小刚的生日,几个朋友相邀在一歌厅唱歌,小刚与小东在走廊上相遇,因小东酒后言语不慎,两人发生摩擦,歌厅领班经理上前规劝,小东失态推了经理一把。小刚认为小东在自己面前逞威风,上前便打了小东一记耳光,小东被领班经理拉到另一个包间。小刚的朋友小坤、小陈、小强、小琪看见此情形后觉得小刚受了委屈,几人冲进房间,对小东拳打脚踢,并用啤酒瓶、茶壶、玻璃杯等物殴打小东。几人随后离开,一行人在歌厅外等出租车时,又遇到小东,小坤仍不解恨,逼着小东跪在路上,小东不服,小坤对着小东又是一顿打骂。经鉴定,小东的伤情为轻伤,属十级伤残。小刚后被公安机关拘留,在小刚的配合下,小坤、小陈、小强、小琪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前,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小坤、小陈、小强、小琪均出生在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由于平时不学法,盲目讲“哥们儿”义气,为朋友“两胁插刀”才不计后果地打伤了他人。几人在此之前并无前科劣迹。小坤的父亲为了能挽救儿子,给儿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在家庭条件已经十分拮据的情形下四处筹钱。庭审中,主审法官从几名被告人的家庭条件、父母为了生计四处奔波的劳累开导被告人,小坤回想起自己被拘留后除了父母亲的关心,平日里称兄道弟的小哥儿们早已不见踪影,终于从父母平日里的劝告中醒悟,在法庭之上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小坤表示从此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学着为父母分担生活的重担。小陈、小强、小琪也认识到错误,均表示会改过自新。

    经过法庭认真审理,小坤、小陈、小强、小琪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3个月、1个月不等的刑罚。面对四名未成年人的迷途知返,四个孩子的父母亲感激不尽,也认识到可能在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中有些欠妥。在庭后跟法官们的交谈中说,他们会认真改进,不会只顾着养家而忘了跟孩子的沟通。

    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绝大部分的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环境有关,针对此,该院少年法庭聘请了几位从政协、妇联、法院及关工委等部门离退休的、热衷于少年犯帮教工作的老同志为社会调查员和帮教员。在庭审前,老同志通过调查走访,全面了解和掌握未成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为少年法庭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提供准确信息,同时也为法庭对未成年被告人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指明方向。判决生效后,聘请的老同志坚持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改造进行跟踪追访,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巩固和强强法制教育。把细致工作做到法庭之外,主动延伸职能,让司法关怀温暖失足少年。
来源:鼎城区法院办公室、常德市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