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9月26日,黄土店法庭巡回法庭成功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熊某是益阳市安化县的一名农民,为生活所迫,来到鼎城区港二口镇的某纸厂打工, 2011年2月的某天,原告左手不慎被机器绞上,经法医鉴定构成五级伤残,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
原告诉至法院后,黄土店法庭和当地党委、政府多次做被告的工作,并将开庭地点选在了被告所在乡镇府院内,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也给纸厂的其他员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人民陪审员李金泉表示,该案件的审理,一方面有助于劳动者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生产者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