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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追尾车毁人亡引发官司 法官调解促成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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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乐、马桂芳  发布时间:2011-10-11 11:27:59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一次无奈的停车之举引发了一场车祸,酿成车毁人亡的惨剧,失去至亲的父母亲在忍受着生死别离的伤痛之时,又不得不站上法庭讨要“权利”。近日,这起案件经过鼎城区法院道路法庭法官们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死者一方的家属最终撤回了起诉。

    4月26日,顾某驾驶一辆重型箱式货车在319国道鼎城区丁家港乡路段行驶,因车右前防雾灯线路老化突然起火,顾某为扑火将车停在路边。恰巧,林某驾驶一辆摩托车载肖某,从顾某车后驶来,因没在意前方路段的路况,撞上货车尾部,林某、肖某当场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死者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死者肖某与货车司机顾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肖某的母亲许某悲痛万分,无奈之下将林某的父母和货车司机顾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考虑到林某和肖某已在事故中不幸身亡,如按照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依法判决林某的父母在林某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同样失去了儿子的林某父母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使案件的处理能真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官们转变了工作方式,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耐心细致给原告许某做思想工作,原告许某念在同样是失去至亲的情形,终于同意放弃一部分权利,减轻了林某父母在林某遗产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在赔偿协议上签字,原告许某撤回了对林某父母和货车司机顾某的起诉。
来源:道路法庭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