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山寨手机往往因价格实惠,所以更能打动买家的心,更何况是一部高仿的苹果手机,只是被它打动的卢某并没有心甘情愿地买下它,而是采取了抢夺的方式。
4月27日,被告人卢某来到鼎城区武陵镇桥南市场通迅城某手机销售门店,以购买手机为名,让营业员拿出一台白色的苹果双膜机给其试用。卢某拿在手中,左看右看,佯称要看另一台黑色同款手机以便进行一下比较。营业员没有多想,转身去取手机,被告卢某乘其不备,拿走柜台上的白色苹果手机夺门而出。经鉴定,被抢手机的价值18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被告人卢某有犯罪前科,可酌定从重处罚。10月8日,这起案件依法宣判,被告人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