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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中期检查汇报会在鼎城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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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桂芳  发布时间:2011-10-31 11:49:15 打印 字号: | |
  • 中期检查汇报会现场
  • 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邓志伟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 常德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云祥出席会议
  • 鼎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兆前讲话
  • 鼎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祖方致欢迎辞
  • 鼎城区法院副院长孙权新汇报课题调研进展情况
  • 与会代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张家界中院研究室彭军主任)
  鼎城法院网讯  10月28日,省高院2011年重点调研课题中期检查汇报会在鼎城区法院召开。长沙中院、岳麓区法院、永兴县法院、鼎城区法院、张家界中院、怀化中院、永州中院、娄底中院等八个承担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的分管院领导、研究室(办公室)主任及主要执笔人参加了此次会议。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邓志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八个法院的课题组负责人分别就自己承担的调研课题,围绕课题的方案与思路、工作进度与安排、特色与亮点、现阶段调研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邓志伟副主任在听取汇报后,针对各个课题组的特点进行了点评,并就今年重点课题的申报进展情况以及当前做好课题调研工作应当注意的问题,与各课题组成员进行了交流。

    邓志伟指出,重点调研课题是人民法院一个阶段、一个时期焦点、难点问题的集中载体,开展重点调研课题是研究和解决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重要手段。重点课题调研不仅是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法院素质、发现和培养人才的重要举措,以及推进调研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今年来,全省法院在重点课题申报上比以往有明显进步,申报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特别是申报成功的法院课题组对于调研工作投入了极大的热情,积极进行调研探索与报告撰写,但也存在实证调研不全、对问题的寻找不到位等问题,建议与对策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邓志伟强调,要高度重视,加强课题调研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各级法院特别是课题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门的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制度,为完成课题提供制度保障;各课题承担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课题开展提供良好的调研条件和物质保障;要强化课题管理,利用好法院系统内外的调研力量和资源,共同完成好重点课题的调研。二是强化措拖,做好课题的具体调研和写作。要有问题意识,注重梳理和提炼有关问题,在课题调研中发现问题,认真深入分析,并在调研过程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要有实证意识,注重实证调研方法的运用,各课题组要根据本课题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安排调研座谈、实地考察、问卷访谈等活动,并要注重与审判实践相联系,多做个案分析;要用精品意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来对待课题,保质保量完成调研报告。三是要注重实践价值,实现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各课题组要研究制定重点课题调研成果转化方案,注重调研成果的实际运用,确保调研成果能够发挥最大的效能;要加强调研成果的提炼、提升和完善,争取调研成果予以发表和出版或转化成为指导审判实践的规范性文件;要加强调研成果的宣传,借用自有媒体、网络媒体和地方党政媒体对法院系统的课题成果进行宣传。

    常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云祥,鼎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兆前,常务副书记郑立军出席会议,鼎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祖方致欢迎辞。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