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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电话透露行踪 卖家见财起意行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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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宜、马桂芳  发布时间:2011-11-09 15:30:40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原本准备出卖古钱币的卖家,见对方不在家,竟起歹念,乘机将古玩商的收藏品洗劫一空。一念之间,拿着古玩想出售的卖家竟变成了入室盗窃的小偷。近日,鼎城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意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000元。

    1月28日,被告人陈意通过贴在商店门面、电线杆上的小广告与收购古钱币的被害人黄冲取得了联系。陈意来到鼎城区浦沅,将几张外币卖给了黄冲,并约好几天后带黄到自己家中看一枚古钱币。1月31日早上,陈意带着古钱币去找黄冲,打电话联系时,得知黄在外地赶回不来。陈突生歪念。次日凌晨,陈意窜入黄冲家,盗走了其收藏的民国时期普币144枚、古代铜币574枚、满洲伪币,港币167枚,人民币硬币120枚,港币硬币252枚,外国普币337枚,纪念币39枚,民国、外国普币及国内外纸币共计26本,以及重3.87克的铂金项链1条,Pd950铂金镶宝石吊坠1个。陈意将所盗物品藏匿于家中。黄冲回家后发现收藏品被盗,立即报了案。后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陈意缉拿归案。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27000元。案发后,被盗物品已被追回并全部返还给了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刑庭、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