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上学难,就业更难,不少家长为此而犯愁。一些不法分子便借此精心设下圈套,骗取家长们的血汗钱。11月21日,鼎城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还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被告人廖某,吹嘘自己的亲戚是教委领导行骗,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2010年6月,被告廖某因租住被害人高某的房子而与其认识。廖某得知高某的女儿高丽马上要大学毕业了,便向高某承诺,自己有亲戚在省教委工作,可以将高丽安排至深圳市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实习,然后再安排至该所工作。高某当即就给了廖某5000元活动经费。同月,廖某带着高丽参观了深圳市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随后又伪造了高丽在该所的实习鉴定,高某因此对廖某的能力深信不疑。廖某趁机提出安排工作需要花60000元,高某拿出省吃俭用的60000元交给了廖某。廖某收钱后,将所得款项挥霍一空。廖某收了钱却迟迟没有为高丽安排好工作,心生疑虑的高某随即报案,廖某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被告人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与原判刑罚并罚,最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