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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一厂长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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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英明  发布时间:2011-12-22 10:10:09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破坏国家扶农政策、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案,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朱泽进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9万元。同案“打合手”的被告人龚某、刘某某也受到相应的刑罚。

2010 年5月至9月期间,身为某农机厂厂长的被告人朱泽进伙同农机定点经销商的被告人龚某、刘某某,利用办理农机补贴手续的便利条件,以50-60元不等的价格收集农民身份证复印件一百余份,虚填“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书”,虚报某农机厂生产的“鼎星牌”机耕船销售量,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共计264000元。其中,朱泽进单独虚报“鼎星牌”机耕船销售量117台,与龚某合伙虚报销售量21台,与刘某某合伙虚报销售量18台。事发后,三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退清了全部赃款。经审理,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