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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规避执行让老赖现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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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明禄  发布时间:2012-06-06 15:14:03 打印 字号: | |
  今年5月初,常德市鼎城区法院院执行局利用反规避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了一件执行积案。

    2008年,武陵区法院审结了王某某与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刘某给付王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申请人王某于2008年底向鼎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经审查后决定立案执行,并向被执行人刘某发出了执行通知。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为了规避法院强制执行,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全部转移,并与法院玩起了失踪游戏。鼎城区法院找刘某的亲友了解刘某的情况,亲友们都说不知道其下落,也不愿意告知联系方式,导致该案一直未得到执行。

    针对刘某的“赖账”行径,鼎城区法院于今年年初经研究后决定对其采取反规避执行措施,一方面派法官上门给刘某的亲友做了大量工作,劝说刘某主动现身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决定把刘某作为“赖账”典型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并将决定内容及时告知了刘某的亲友。刘某得知法院将把其赖账行径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后,立刻委托其父亲向法院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进行执行和解,于是法院主持调解,该案最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付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