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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外情生子 妻子诉离婚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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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利兵  发布时间:2012-07-10 10:48:27 打印 字号: | |
  婚后二十年突然发现丈夫黄某有婚外情且生有一子后,杨某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黄某离婚,并向其索赔精神损失费20 000元。近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

    杨某与黄某于1992年2月登记结婚,第二年生有一子,现已成年。结婚初期,妻子杨某在家料理家务,而黄某外出广东打工,经常寄钱回家,夫妻俩勤俭持家,日子过得虽苦犹甜。但从2005年以后,丈夫黄某渐渐冷淡妻子和孩子,杨某虽有疑心还是一如既往的过日子。直到今年年初,杨某才从同去广东打工的老乡口中得知丈夫在几年前就有了外遇,且两人生有一男孩,现已6岁。杨某苦口婆心劝说丈夫黄某回心转意,黄某却对妻子的话置之身外,丝毫没有反悔的意愿,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和丈夫黄某离婚,并向其索赔精神损失费20000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了解到黄某已经失业一年多,生活过的相当拮据,基于此,法官便试图与杨某沟通,初始杨某态度坚决,但谈及以前的夫妻感情总是眼含泪花,法官便从多年夫妻感情的角度给杨某做工作,后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下,杨某自愿放弃了对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最终达成了一致的离婚调解协议。
来源:武陵镇法庭
责任编辑:武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