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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被狗咬 巡回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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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立勇 武利兵  发布时间:2012-08-02 15:18:11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8月1日上午,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蒿子港法庭法官来到十美堂镇人民政府巡回审理一起狗伤人纠纷案件,经法庭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7月18日,十美堂镇互助村村民姚某在农田里打完农药后回家,途径贺某家门口,突然一条母狗向姚某扑来,由于躲闪不及,姚某小腿被狗咬伤,随后去十美堂镇卫生院就医,花去医药费共计3 080元,事后,姚某向贺某索赔医疗费,但贺某坚决不赔付,还恶语相加,姚某只好请求当地司法所出面解决此事,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贺某仍不肯赔偿,无奈之下,姚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原告姚某腿伤未愈行动不便,遂来到双方所在地巡回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贺某依然不肯赔偿原告医药费,法官耐心细致的给被告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告知每个公民对自己的侵权行为都要负法律责任,经法官调解,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庭后双方对调解协议都很满意,并对法官冒着高温巡回审案表示十分感激。
来源:蒿子港法庭 办公室
责任编辑:武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