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三男子梦想发财,在短短八个月疯狂作案八次盗窃电信基站铜线贱卖,最后发财梦未成却锒铛入狱。近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雷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2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朱某、雷某和肖某连续8次盗窃鼎城区蒿子港镇金仁小学内和蒿子港镇纸厂旁边的电信基站内的铜线,八次共盗窃铜线110余斤,后三人将该批铜线仅贱卖了2200余元,经鉴定,该批铜线价值35000余元,同时给电信公司带来的实际损失更大。2011年10月1日下午,三被告人在鼎城区蒿子港镇纸厂旁对电信基站再次实施盗窃时,被群众发现并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共同盗窃公私财物,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因三被告在案发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