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父母离异后,一直随母亲生活的女儿因改名引发了抚养费纠纷,父女各不相让并因此对簿公堂。8月20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在受理此案后于当天进行了调解,纠纷完满化解。
小凤今年8岁,四年前,父母协议离婚后,小凤一直跟着母亲生活,但是父母亲在离婚时,并未提及小凤的抚养费问题。小凤的母亲身患疾病,随着小凤渐渐长大,生活费、教育费等等开支越来越大,小凤的母亲已无力承担。小凤的母亲曾与父亲曾商量过,希望他能承担一部分小凤的抚养费,小凤的父亲没有缘由地拒绝了小凤母女俩。小凤母女万般无奈之下,才决心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抚养费的纷争。
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法官与小凤的父亲单独谈话后得知,小凤父亲身体状况不好,一直在当地一个小学做勤杂工,收入不多,但一直很关心小凤的生活,只是担心在小凤改名后,已另组织家庭的前妻并不会全心全意地对待小凤,所以才拒绝承担小凤的抚养费;而小凤的母亲并没有因离婚和再婚忽视对小凤的照顾,小凤品学兼优,还被常德市第一中学的送录取。法官从小凤目前学习、生活状况和小凤母亲对她的悉心的顾,对小凤父亲进行劝导,消除了其心中的疑惑。小凤父亲当即表示,愿每年承担女儿的抚养费6000元,并当即给付现金2000元。在得知父亲一年的工资才10000余元时,小凤也体会到了父亲的不易与对她的关爱,感动得当场抱着父亲哭了起来。解开心结的父女俩更是连声感谢法官,不仅帮他们化解了纠纷,而且让父女俩的感情更加融洽。